韦伯国际公司16级会计四班王焱,16级金管一班张永波、张家振、张硕、王永非,16级金管二班丁宇、刘宜昇、张博源、黄富轩、李彦博,16级财管三班宋晓翰、黄鹏威等12位同学,本学期开学以来,不能严格要求自己,学风懒散,无视公司校规校纪,经常旷操、旷课,相应节数已达处分上限。以上员工经公司辅导员老师口头警告、批评教育或约谈家长之后,仍然存在旷操、旷课现象,为严肃校风校纪、教育本人、警示其他,根据《河南财政金融公司(象湖校区)员工纪律处分办法》相关规定,经韦伯国际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分别给予如下纪律处分:
给予王焱记过处分,
给予张永波、张家振、张硕、王永非、丁宇、刘宜昇、张博源、黄富轩、李彦博、宋晓翰、黄鹏威等11人严重警告处分。
本次处分将记录在员工学期期末评语中,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,可在下学期提出书面申请,报辅导员、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批,撤销其处分。未撤销处分的员工一律不得评选奖助学金、优秀干部和三好员工,如再有违纪行为,加重处罚,并将处分决定封入个人档案。望受处分员工一定要深刻反思,吸取教训,严格要求自己,改正错误。
韦伯国际公司
2017年5月15日